未及时发现员工私自销售私募产品,渤海证券月内再收罚单

未及时发现员工私自销售私募产品,渤海证券月内再收罚单

谁都不爱 2025-02-27 新闻报 37 次浏览 0个评论

渤海证券月内再度收罚单。

北京证监局披露的一份罚单显示,渤海证券北京广顺北大街营业部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,该营业部未能及时发现员工私自销售私募产品、未按内部制度对员工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进行追责,反映出营业部在从业人员管理方面合规有效性不足,存在合规风险隐患。

罚单显示,上述情形违反了《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》(证监会公告〔2008〕30号)第二条、第六条,《证券公司和证券基金投资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66号)第二条、第六条(四)项、第十条的规定。

根据《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、《证券公司和证券基金投资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,北京监管局决定对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
值得关注的是,这已是渤海证券本月第二次收到监管罚单,暴露出机构在内控合规体系上的深层漏洞。

2月14日,渤海证券披露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证监会指出,渤海证券在开展财务顾问核查工作中,存在未勤勉尽责的情况,决定对渤海证券责令改正,没收业务收入56.6万元,并处以169.81万元罚款。

未及时发现员工私自销售私募产品,渤海证券月内再收罚单

就罚没结果来看,属于“没一罚三”。

渤海证券是一家立足天津的综合性券商,同时也隶属于“泰达系”的金融版图。天眼查显示,渤海证券由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(集团)有限公司持股26.96%,为控股股东;第二大股东为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,持股13.07%。

自2016年启动上市辅导以来,渤海证券IPO之路屡遭波折。

公开资料显示,2016年10月,渤海证券与光大证券签约,接受IPO辅导,直到2021年12月才正式提交IPO申报。2022年5月,证监会针对申报文件提出42条连问,涉及规范性问题、信息披露问题、与财务会计资料等问题。2023年3月,注册制全面实施后,渤海证券IPO请平移至上交所。2024年10月,渤海证券又因需要更换申报会计师被中止发行上市审核。目前,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显示渤海证券IPO审核状态为“已问询”,更新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。

业内人士分析,渤海证券的案例折射出中小券商在强监管环境下的生存困境。合规与业绩的平衡、治理结构的稳定,将成为其突破IPO僵局的核心命题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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